旌阳区医保局电话是什么
联系电话: 0838-2552369。一般情况医保处的咨询电话都是为了给老百姓带来方便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详细的咨询。
拓展资料:
1、医疗保障局局长表示,进行医保相关问题咨询及投诉建议等。徐州医保将采用热线工单全程闭环可视化管理模式,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流程,实行即时答复、限时办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将有效解决“咨询热线太分散、服务电话打不通、经办进度不好查、办事责任难追究”等问题,实现医保热线服务“一号响应”。
2、自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以来,已陆续开通了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厅服务台、公开咨询电话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深受广大群众好评。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医保服务热线,老百姓对医疗保障领域的问题缺少更加高效的咨询方式。
3、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市医疗保障局依托热线主管部门现有资源,按照“双号并行,统一管理”的要求,于9月开始正式启动了热线上线准备工作,经过60余天的努力,医保服务热线上线工作筹备完成,成为我省除试点之外首家上线的城市。
4、对于咨询类诉求,由话务座席依据医保知识库和医保系统数据即时答复,较为复杂的问询可转至医保专席解答;对于不能在线解答的医保业务诉求,以工单形式流转同级医保部门,由医保部门限时办结,按热线流程标准要求反馈诉求人;对于医保业务诉求按照市热线工作要求,进行全流程跟踪督办,纳入“好差评”管理机制,对问题解决、服务满意等情况及时进行回访。
5、医疗保障关乎我市960万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医保服务热线正式启用,实现与政府服务热线“双号并行”是优化民生、便民利民的第一步。徐州医保今后还将通过不断丰富完善热线功能,推进服务热线深度融合,强化信息化应用和管理考核,全面建成统一、精准、高效、便捷的12393热线服务体系,实现医保热线服务“接得快、分得准、答得好、办得实”。
我们是德阳市旌阳区的农村户口的人,小孩今年就要上初中了,老师说不能去3中和5中读书,我想知道为啥
有这个说法吗?一般报名户口不在那所学校是要给建校费的,并且要能考上。可以百度搜索3中和5中的网站,找到报名电话打去学校咨询下,一定要尽快,报名的事情在过年那会就开始有人陆续报了。
彭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查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所说的彭州市,应属于四川省成都市下属的县级市吧!
根据媒体报道,彭州市似乎不在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第一批10%的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的范围之内的。注意——
去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我省21个县(市、区)为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分别是:金堂县、富顺县、米易县、泸县、旌阳区、江油市、苍溪县、安居区、资中县、市中区、南部县、珙县、广安区、宣汉县、通江县、雨城区、仁寿县、简阳市、汶川县、九龙县和西昌市。(记者钟振宇)
参见《四川日报》
如果楼主所说的彭州市也开始搞“新农保”试点的话,或许是搭政策的方便车。
当然,如果也是按照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09]35号文件)来办理,那就最好了!可是,财政补贴部分又如何解决呢?尤其是中央财政的补贴部分如何解决?确实搞不懂,不敢胡乱揣测!
假如,彭州市确实是按照四川省政府的上述文件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话,
参保农民缴纳保费的标准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假设楼主选择了200元/年的标准档,缴纳十五年(包括临近60周岁时的一次性补缴)的缴费总额,也不过总额三千元,楼主所说的“应缴的总额是一万八千多”,不知根据何在?建议楼主向当地的社保机构查询,问个明白为好!
为了便于楼主理解四川省政府的文件,楼主可以查询四川省政府的官方网站——
顺便提供给楼主该份文件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府发[2009]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现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三、基金筹集
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确定,自行负担。
四、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六、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七、待遇调整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九、基金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全省要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下,建立统一、规范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理顺新农保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经办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
此前已经开展新农保初步探索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要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
十二、精心组织试点
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荐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基础上,审核试点条件后上报国务院审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州)及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就试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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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我辑收集整理的一篇关于国土资源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给您提供帮助!
2012年上半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区、五基地、八突破”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快构建保障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切实改善和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着力谋划“十二五”工作布局。我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的引领作用,组织编制好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好各类用地需求,谋划好“十二五”的开局。
2、努力解决供需矛盾,切实提高保障发展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领域和环节上。一是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按照年度计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严控增量,统筹各类用地。积极争取省上预留年度计划指标,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缺口。同时,眼睛向内做好内涵挖潜工作,用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存量土地。二是实行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年度利用计划做到向重大基础设施、新兴战略性产业、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倾斜。三是优化用地结构。按照修订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落实抑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四是完善征地报批。严格规范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对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服务,通过“绿色”通道,提高土地报(审)批效率。
3、严格规范土地开发、储备和出让 ,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一是规范建设用地开发。严格规范一级开发,坚持政府主导和“一个池子储、一个龙头出”的模式。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严格控制储备土地抵押贷款数量,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土地一级开发监管,做到不以土地换工程或以工程换土地,严禁违规把成片土地划给开发企业搞综合开发。对市开发区以前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及时的整改。二是规范土地出让。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严禁“毛地”出让,严禁超规模、超标准供地。注重引导供需平衡,准确把握土地投放的规模、时机、节奏,在调节土地供应、结构的同时,密切关注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市场效果,实现对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动态掌握。上半年共供应土地339宗、面积718.83公顷,实现土地价款23.5114亿元,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加强供后实施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完成建设项目。坚决查处擅自将工业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途的行为,严禁闲置土地,防止低效用地,打击“囤地”行为。
(二)严守耕地红线,完善共同责任机制
1、强化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认真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进行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位。坚守耕地保护 “红线”,上半年各县(市、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不触底、不碰线。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持续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金土地工程”,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体连片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金土地”项目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土地开发整理招投标、工程监理、督查验收等制度。认真核查新增耕地面积,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资金安全。
3、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要求,坚决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认真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加快灾后重建补充耕地“挂账”86个项目和灾毁耕地复垦剩余项目的实施,目前“挂账”项目已完工71个,11个正在施工,有4个未开工,核销挂账面积1005亩,8月底前可全部核销;完成灾毁耕地复垦整理面积47733公顷,完成任务数的142%。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完善措施。严格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管理,推进工业项目用地价格调控机制和低效工业项目退出机制。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工作,进行“旧厂房、旧村居、旧城镇”改造和城市国有土地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开发的投入强度、建筑容积率和产出效率,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 (市)创建活动,把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对县(市)级政府年度考核内容。挖掘开发区、产业园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集聚 中的土地利用潜力,不断提高集约化使用程度。完成了开发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对开发区、产业园区进行节约集约用地量化考核,严肃查处粗放、低效、闲置用地行为。
2、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加强矿业权管理,完善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机制,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支持和鼓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巩固深化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依法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依法行政,严格国土资源管理
1、强化依法管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依法依规处理好土地管理中的各种利益冲突。对涉及土地问题的重大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防止做出超越法定权限和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市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规乱办事、采用暴力手段或强制手段搞征地拆迁、在招投标中违规操作、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保护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征地程序,确保按批准要求实施,预防和防止违法批地、未批先用等现象发生。加强批后监管,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和抽查复核制度。依法规范供地主体,严格土地出让条件设置,规范合同管理,防止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违规行为发生。严格规范土地登记发证程序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颁证行为。全面公开土地登记发证信息,加强核查管理。严格规范国土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管理,防止围标串标和假招标行为发生。
3、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适应执法手段提升、方式转变新要求,掌握执法监察工作主动,加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巡查预防体系和卫片执法体系建设,构建内部会审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监察保障机制,加强执法监察装备和人员配置,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效率,真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主动、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掌握执法监察的主动权。上半年,共进行动态巡查3979次,出动人(车)11935 次,通过巡查共发现违法用地101宗、面积192.1亩,拆除构筑物面积300平方米。“12336”电话接听举报44宗。卫片执法检查中新增建设用地 2964宗,其中违法新增建设用地3宗、面积232.67亩(其中耕地面积174.77亩),目前共立案12宗,自行整改11宗,全市问责耕地比例为 0.23%。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1、深入实施国土资源民生工程。继续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金土地工程”,上半年完成了7处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金土地工程”项目3个,涉及广汉市,中江县和罗江县,目前进展顺利。完成了因灾失地农民帮扶任务,全市因灾失地农民10416户30031人已全部入住。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总结“8.13”清平特大山洪泥石流成功避险经验,健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测群防、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落实临灾避险、预防避险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加大防灾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预警监测体系,努力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上半年投入资金207万元,初步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综合系统平台。
3、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土地和住房供应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措施,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贯彻落实好新“国八条”,强化年度供地计划管理,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确定供地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落实到地块,及时向社会披露供地情况。全市共计划修建保障性住房13105套,已落实用地面积63.57公顷。
4、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做好征地前告知、确认和听证工作,确保被征地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征地报批方案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措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已开展新一轮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修订。
5、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办信力度,深化行政大调解。大力推行风险评估制度,征地实施必须纳入风险评估范围。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源头治理,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信访问题突出、积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要按规定进行问责,确保不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9件、办结27件,接待群众来访61批212人(次)、其中集体访7批105人(次),均及时处理。
(六)加强基础性工作,为破解“双保”两难提供保障
1、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充分利用“二调”成果积极配合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开展了绵竹、什 邡 和中江三县(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农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各类土地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我市作为统筹城乡综合试验区和试点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今年在完成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下,确定在旌阳区的一个乡(镇)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积极探索积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经验。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逐步落实同地同价,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3、扎实做好并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市共有增减挂钩项目30个,所有项目充分考虑农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有序进行,无强拆强建。严格落实部和省增减挂钩项目的政策要求,增减挂钩项目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项目所在地,用于支持农村农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继续深化以政务中心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做到“机关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优化审批流程,积极配合市电子政务大厅建设,29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达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5、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强化统筹、建用并举、重在应用的原则,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以建设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和综合监管平台为契机,按照省厅印发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上半年各县(市)局已启动门户网站和视屏会议系统建设,年底完成任务。
(八)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1、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让有为者有位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拨人品好、干实事、敢于攻坚破难、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拨任用的透明度,保障好干部职工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2、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学习。按照中纪委部署,扎实开展扩大内需、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成了基本框架6大体系、5大机制、14类82项具体制度规定和办法。
3、扎实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按照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查找权力风险点71个,规范了62项工作流程,评定 A级风险点26个、B级25个、C级20个,针对查找风险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用地保障压力巨大,“两保”的矛盾更加尖锐。由于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的刚性需求,加剧了供地矛盾。一些地方借统筹城乡发展之机,圈占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沿线的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有的地方以招商引资为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擅自扩大“工业发展集中区”范围,圈占土地;有的以调整农业结构之名改变农用地性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闲置浪费土地的情况又有所回升,耕地保护的形势严峻。加之国家政策收紧,用地指标、年度计划回到常态,因此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加上行政问责力度不断加大,破解供需矛盾难度加大,必须做好经受更大考验的准备。
2、征地拆迁难,稳定压力大。随着《物权法》和国家有关征地拆迁方面新的规定的进一步实施,历史沉淀的一些安置补偿问题,解决难度加大,新老征地补偿的巨大差别造成被拆迁人员抵触情绪大。仅管我们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做工作,但少数被征地人员仍然不予接受,影响了重大项目进场开工建设,同时也产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继续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年度目标任务,按时保持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 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一是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巡查力度,及时解决不稳定因素;二是制定科学可靠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全市气象预警系统,提高灾害预警水平;三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扎实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 以年度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管理任务为抓手,紧紧围绕德阳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区、五基地、八突破”发展战略,构建保障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确保“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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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电视台新闻热线电话号码是多少?
主办: 德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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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8年6月在德阳市旌阳区建设局申请的公租房好久能居住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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