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三、内设机构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督促检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议案提案督办、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政务大厅、信息化和外事工作。
(二)法规处。
负责本行业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批和解释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及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仲裁案件,参与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涉法事务。
(三)建设改革与发展处。
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规章;负责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并提出拟解决的措施、建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四)住房保障处。
拟订全省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施方案,以及申请、审批、退出等管理办法及制度;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省属、中央在甘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省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计划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
(五)规划处。
承担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县城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备案和监督实施;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全省县城以上城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各环节规划稽查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审查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建筑业管理处。
负责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等企业的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对省外进甘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认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事务。
(七)工程建设管理处。
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进度协调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担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工程的认定;参与全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
(八)城市建设处。
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城市综合开发、城建执法监察等工作;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指导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拟订市政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奖的评选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村镇建设处。
组织全省镇、乡、村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全省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省重点镇(村)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十)勘察设计处(省抗震办公室)。
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除外);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拟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参与全省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拟订全省抗震防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旧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拟订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省外进甘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与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省外进甘房地产业企业的备案工作。
(十二)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省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施;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受理投诉举报,会同或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查处住房公积金监管违纪案件。
(十三)科技教育处(省建筑节能办公室)。
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和转化推广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拟订全省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四)计划财务处。
编制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按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组织编制年度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及抗震加固、城市和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厅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厅直属单位和建设系统社团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十五)人事处。
拟订全省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全省建设系统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考试报名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设系统社团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建设行业智力引进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工作人员就是给党和政府脸上抹黑的垃圾们。官僚主义非常严重,都啥年代了他们还摆出官老爷的臭架子特别是那个姓曹的老太婆,别人来办事好像把他们家祖坟给挖了似的。办事效率低下,时间有他们一拖再拖。考试费用人事厅已收费了他们还要收取资格审查费,每年乱收每年都多收,每年乱收的几百万费用是给国家上税?还是给甘肃的大老虎送去?还是垃圾们中饱私囊?能不能不收费的文件和收费的用途向社会公开?别的省份都没有收取资格舍查费一说。
进甘肃备案怎么做需递交的资料是什么?
进甘备案要的资料
建设部或省级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托人的有效证件
5.企业一些技术负责人的证书
6.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揽工程的信函
7.企业同类型施工合同、工程业绩
8.建设单位发布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名单;或邀请招标的邀请函及相关审批文件
9.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或管理机构出具的上年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方面的证明材料
10.企业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违纪事项
主管部门应当监督下属管辖区的建设活动,如果不进行备案主管部门无法监管企业的施工活动,其次可以了解企业的实力,企业的实力在备案中会体现出人力,企业经济实力,设备以及管理等方便的材料,那么建筑企业资质异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建筑企业资质异地备案所需材料
建筑企业资质异地备案是建筑资质在异地操作的一种方式,也是可行性的一种方式,不同地区异地备案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会需要以下材料。
1.建筑资质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可以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
2.建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以及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建筑企业法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材料,:①出省承揽工程介绍信函②企业近两年诚信证明材料③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④近两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证明材料(工程监理企业仅需提供①、②、③项)。
4.建筑企业法人对其在该省分支机构行政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组成人员(企业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机构专职人员)的正式任命文件。
5.常驻在该省的企业技术人员中至少有两名以上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人员,且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一级或者国家注册。
6.企业招标邀请函或者招标公告。
7.拟投标工程派驻的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有在该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9.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管理的其它明文规定。已取得信用登记手册的进入该省企业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向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上述除2、3 项以外的材料办理登记手续。省外勘察设计企业仍按照当地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具体办法单项登记备案程序执行。国(境)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该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筑资质异地备案可以起到在市场秩序中很好地维护秩序,使具有一定资质和优势的企业能够进入当地建筑市场,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全面提高企业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建设大厦4楼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壹』 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多少呀,就是三好街93号金源大厦6楼。查了一早上也没找到,急 谢谢
0240-23974387
『贰』 湖北二建已过,证书如何领取,要不要考后审核
一、湖北的考生通过考试后,需要携带注册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具体要根据您的单位类型选择办理机构。
二、相关的资料,包括考生的学历、身份信息等是需要重新审核的。
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对二级建造师证书一事,有以下的具体规定:
1、建造师初始、及重新注册的注册证书,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领取。
(1)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地址咨询市州建设主管部门);
(2)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楼)办理。
2、建造师增项注册防伪贴,按资料报送渠道统一办理。
(1)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2)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3、领取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办理增项注册防伪贴时,请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5、办理注册证书手续时,请先自行查清楚合格人员所在批次。
(2)建设大厦4楼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扩展阅读:
由于二级建造师每个省份的政策略有不同。考生成绩合格后,领证分三种情况:
一、部分省份二级建造师办理证书时,不需要提交办证材料,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单位(即领取成绩单的地点、单位代码所代表的单位)领取资格证书即可。
二、发电子合格证明。
三、部分省份则需提交办证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提供资料仅供参考,具体详看当地通知):
考生需携带并出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
3、《_____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4、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5、填写好《_____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6、其中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包括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照片(办证用)和一张1寸照片(办合格证明用)。
7、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叁』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人武路到湖北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怎么走
公交线路:272路 → 轨道交通3号线 → 轨道交通4号线,全程约52.7公里
1、从碧栖路/人武路(路...步行约750米,到达碧栖路朱家山站
2、乘坐272路,经过15站, 到达东风大道沌阳大道站
3、步行约230米,到达沌阳大道站
4、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经过8站, 到达王家湾站
5、步行约30米,换乘轨道交通4号线
6、乘坐轨道交通4号线,经过11站, 到达中南路站
7、步行约150米,到达建设大厦a座
『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哪里
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厅里办理。
建造师的合格证书在人事考试部门领取,而注册在建设厅办理。
『伍』 2017一建资格审查甘肃省的需要本人去现场吗
甘肃省一级建造师审核:
资格审查:由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实施。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 *** 成报名程序要求的步骤后,请登陆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进入“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填报相关报名信息,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填写报名信息。
审核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陆』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直接去注册中心一趟吧 电话是绝对打不通的 事业单位忙得很 人家才不管你死活呢 去了也态度不好 注册中心在静宁路建设大厦13楼 别时间过了就悲剧了
『柒』 2019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何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来师有《注册建造师管源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捌』 建筑企业资质怎么办理
一、搜集信息阶段
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查找资质申报相关网站和申报条件,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资料。
具 *** 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部门规章、资质标准、政策文件。
(8)建设大厦4楼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扩展阅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A施工总承包设有12个类别,一般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B专业承包设有36个类别(一级、二级、三级);
C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办理时间及有效期:
三级资质办理时间:3-4个月左右
二级资质办理时间:4-5个月左右
资质有效期:5年
甘肃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3年官网
2023甘肃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是:2至3月份。
报考条件有: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考全科”。
(二)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试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免试二科”,免试科目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增项专业”。
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注册。
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3、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
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打印完报名表后等待网上资格审核,政策咨询、报名条件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答、报名人员信息修改等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