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
粤建管字[2002]97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南海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及时贯彻执行,规范监理行业行为,确保施工监理到位,确保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2]1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一、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需将旁站监理方案列入评标内容,监理企业参加监理项目投标的文件必须同时提交旁站监理方案。二、项目总监必须对项目旁站监理负总责。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省建设厅将委托省监理协会负责开展监理员培训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监理人员由省建设厅核准后统一颁发监理员岗位证书。二、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参照附表配套。三、为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参照附表配套。四、凡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或旁监的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行旁站监理职责的,一律视为监理形同虚设,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参照表
怎样查询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点击页面上的“服务”选项;
3、在“查询服务”里点击“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
4、按要求输入正确的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
广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水陆运输从业资格证哪里有考?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单位:应急管理部(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报名
报名工种: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修、拆除作业。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线上课时+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复审学员只需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时间2小时,上午第一场理论考试未通过,下午可以参加补考。理论考试合格后才可参加实操考试。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线均为80分。
四、证书样本
包含作业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3.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工地升降货梯升降作业
12.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查询网址:
查询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
二、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证)(管理单位: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报名
报名工种:电梯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业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司机(限桥式起重机)、起重机司机(限门式起重机)、叉车司机。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培训课程+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四、证书样本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查询网址: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单位:建设部)(微信订阅:每日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一、报名
报名工种: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手脚架)、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手脚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施工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工(物料起重机)、高空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无法报名),手机号,毕业证,蓝底登记照两寸电子版方可报名。
二、培训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要完成培训课程+模拟考试,模拟考通过后才能申请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四、证书样本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查询网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 , 在网站首页左下角找到 “地方主管部门网站” 一栏点击进入或者通过本文件所汇总的网站链接进行访问。
2020年 最新信息查询平台汇总
01
北京市查询平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查询中心”→“116 北京市专业人员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02
天津市查询平台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依次点击“公共查询”→“特种作业公共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0 3
上海市查询平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点击 “相关行业单位”→“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0 4
重庆市查询平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 , 依次点击“建筑管理”→“安全监督”→“特种人员”;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0 5
河北省查询平台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人员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0 6
山西省查询平台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在线查询”→“ 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0 7
内蒙古自治区查询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0 8
黑龙江省查询平台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点击“人员证书查询”,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一栏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0 9
吉林省查询平台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快速通道”中点击“吉林省建设工程人员培训管理系统”→“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0
辽宁省查询平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政务服务”→“质量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1
山东省查询平台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政务服务面向个人中点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2
江苏省查询平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建设人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证书查询”或“电子证书”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或
进行查询。
13
安徽省查询平台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服务”→“信息查询”→“人员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4
浙江省查询平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人员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5
十福建省查询平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省内行业”→“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证书查验”→“综合查询”→“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6
江西省查询平台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江西省住建云平台” →“特种人员证书”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7
河南省查询平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公共服务”→“办事查询”→“人员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18
湖北省查询平台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办事服务”→“人员资格”→“公共查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19
湖南省查询平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信息查询”→“湖南建设人力资源证书及成绩查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20
广东省查询平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行业版”→“起重机械及特种人员管理”→“广东省建筑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特种人员持证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number=进行查询。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查询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政务服务”→“人员数据发布”→“特种作业人员核实”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22
海南省查询平台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厅下属单位及各市县住建单位”→“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证书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23
云南省查询平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质量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24
贵州省查询平台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建筑工人证书查询”→“特种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25
四川省查询平台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信息公开”→“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类型选择特种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26
陕西省查询平台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办事服务”→“人员库”→“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27
甘肃省查询平台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机关处室”中依次点击 “质安处”→“查询中心”→“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28
宁夏回族自治区查询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 依次点击 “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人员数据”→“资格类”→“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29
青海省查询平台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证书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进行查询。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查询平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依次点击“工程云平台”→“查询中心”→“人员查询”进行查询;或者直接登录 进行查询。
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在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后得知,当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渠道还在建设当中,因此无法查询,建议各单位、项目部谨慎选用持该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由于个别省市已经出现仿冒的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者二维码,请各单位、项目部提高警惕,严格通过以上方式登录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办理和查看相关业务,以防被骗。
四、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查询(微信订阅:每日安全生产)
1.国家标准平台
1.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该系统收录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1,989项。其中非采标1,350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采标639项只可在线阅读。现行有效推荐性国家标准35,315项。其中非采标22,481项可在线阅读,采标12,834项只提供标准题录信息。
网址:
2.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提供国内所有的国家标准(5万多)、行业标准(4万多,其中电力DL行业标准2044项)、地方标准(4万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近8万)的查阅,提供大部分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
网址:
3.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登录国家标准委官网,通过右侧通道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标准化业务协同系统等。
网址: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过服务入口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网址:
5. 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开通了国家标准信息查询频道,提供所有国标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查询,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及部分下载,行业及地方标准部分能提供在线阅读。
网址:
2
行业标准
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网址: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供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公告,随公告提供部分标准全文的免费阅读及下载。
网址:
3.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提供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企业标准标准在线阅读及下载。
网址:
4. 生态环境部
提供1400余项生态环保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全文免费阅读及下载。
网址:
5. 商务部
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85项商业行业标准可下载(页面右侧):
网址:
6.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查询系统,提供79项含强制性条文的标准文本免费阅读及770项标准题录信息的免费查询:
网址:
7.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广电总局标准信息查询系统,公开237项广播电视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下载,其他标准提供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等信息:
网址:
8.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开粮油标准目录:
网址:
9. 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公开466余项行业标准,可免费下载:
网址:
10.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标准全文公开系统,61项推荐性国标标准,248项推荐性金融行业标准可查询、浏览:
网址:
1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林业网,公开林业行业标准1510项:
网址:
12. 自然资源部
国土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服务平台、海洋标准化信息系统,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现行有效的自然资源推荐性标准题录信息和全文在线阅读服务,目前是三个网址,后期三个网址应该会整合成一个:
网址:
国土:
测绘:
海洋:
1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标准网提供2199条卫生标准:
网址:
14.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提供12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下载服务:
网址:
15.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体育标准化信息平台提供73项体育领域的国标和行标查询服务,其中国标可在线浏览,行标只有摘要信息:
网址:
16.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标准”板块随公告公开农业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目录,没有标准全文和下载服务:
网址:
17. 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平台
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平台,提供1155条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免费阅读服务:
网址:
18.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库,提供化工行业、石化行业、黑色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船舶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兵器行业、核工业行业、电子行业、通信行业 、化工行业、船舶行业、民爆行业、轻工行业、化工行业、石化行业、有色行业、黑色冶金行业、建材行业、稀土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船舶行业、轻工行业、食品行业、纺织行业、包装行业、电子行业 、电子行业、机械行业标准共33个项目标准。标准目录:
网址:;categoryTreePid=categoryTreeId=1181
19. 国家铁路局
国家铁路局提供铁路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造价标准目录,没有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
网址:
2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板块规划统计栏目下设有“标准化建设”,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社会保险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目录清单,部分行业标准可在线阅读,国家标准链接到了标准委全文公开平台:
网址:
21. 公安部
公安部,信息公开版块——机构分类——科信局中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告中提供公安行业标准目录,没有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
网址:
3
地方标准
除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3万7千余项地方标准也正陆续公开(具体数目在不断变化)。截至目前面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的部分网址,方便大家查询。请复制到浏览器查看。
1. 北京市地方标准
1657项,可在线查看文本(IE浏览器):
2. 上海市地方标准
776项,可免费下载全文:
3. 广东省地方标准
1724项,可在线查看文本(IE浏览器):
4. 重庆市地方标准
905项,部分标准可在线浏览:
5. 天津市地方标准
745项,可免费下载:
6. 山东省地方标准
3221项,可在线阅读:
7. 江苏省地方标准
2269项,可在线浏览和免费下载:
8. 浙江省地方标准
802项,可在线浏览和免费下载:
9. 湖北省地方标准
1724项,可在线浏览:
10. 陕西省地方标准
1032项,可在线浏览和下载:
11. 山西省地方标准
1217项地方标准,可下载:
12. 河北省地方标准
提高标准的查询,大部分强制性地方标准可下载,推荐性地方标准只有目录信息:
13. 河南省地方标准
1591项标准,可下载、可预览:
;publish.stdno=publish.name=
14. 湖南地方标准
1909项,可在线浏览:
15. 江西省地方标准
721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
16. 安徽省地方标准
2523项,可在线浏览和下载:
;sclass=3csname=egname=scode=csdc=ics=syear=eyear=sdate=edate=status=L#
17. 福建省地方标准
1912项,需要登录才能阅览:
18. 广西地方标准
1749项,只有目录、不能阅读和下载:
;pageText=%E5%9C%B0%E6%96%B9%E6%A0%87%E5%87%86%E5%8C%96%E7%AE%A1%E7%90%86%E6%9F%A5%E8%AF%A2
19. 贵州地方标准
1444项(现行有效984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
20. 云南省地方标准
943项,可在线阅读:
21. 四川省地方标准
1981项,可在线浏览:
;stdNo=jingque=1EnName=TextualName=orgType=2Organization=DB51IcsClass=CnClass=StdStatus=1isForce=0StdYear=0nPageSize=10
22. 甘肃省地方标准
2437项,可在线阅读:
23. 青海地方标准
1613项,只有目录,不能阅读和下载:
;page=
24. 宁夏地方标准
1395项,可以阅读在:
25. 西藏地方标准
115项,可阅览,可直接下载:
26.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部分标准提供了文本、可下载:
27. 吉林省地方标准
1433项标准,可下载文本:
28. 辽宁省地方标准
1438项,只有目录,没有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
29. 海南地方标准
474项,可直接下载:
30.内蒙地方标准
500余项,可以在线阅读,访问时间限制工作日9:00~17:00。
31.新疆地方标准
1598项,暂时访问出错
广东省建设厅的网址是多少?
全 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官方网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广东建设信息网)
网 址:
手机如何查施工员证件真假 App
可以上广东建设厅网站查询,输入证件编号就知道真假了。
根据全国建筑施工企业持证上岗的要求,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管理水平的宗旨,常年开展面向建筑行业举办专业管理岗位人员培训班;聘请在建筑行业有教学实际经验的教师任教,保证教学质量,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岗位合格证书。
报名条件:从事施工管理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报名所需学历证复印件,照片1寸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证书颁发:由国家建设部颁发《专业岗位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网上注册。注册查询方法:登录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首页左下角中央政府门户网站-部管社团网站-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即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东省建设厅是同一个单位或部门吗?
是同一个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即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后者名称的缩写。
广东省建设厅简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五)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省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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